关于公布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产品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的符合性确认方法的通知
农机化总站[2026]88号
各有关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各有关企业:
2026年7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实施《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DG/T 001—2024)第1号修改单。按照《关于做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4〕61号)要求,我站组织开展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产品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的符合性识别工作,并根据识别结果研究确定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满产品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的符合性确认方法。现予公布。
开展证书注册工作时,由制造商提供1台样机,必要时另外提供选装配置样机。需鉴定机构确认的产品变更应在证书注册申请之前完成。承担证书注册的鉴定机构应关注产品信息变更确认报告。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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